关于组织部分本科专业进行专业综合评价的通知
2025-10-10 来源: 浏览次数:0
南工评字〔2025〕9号
各学院:
根据南工评字〔2025〕3号《关于实施南昌工学院2025年本科专业建设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》和南工教字〔2025〕125号《关于2025~2026学年学校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指示》,学校将于11月中下旬开展2025年度本科专业综合评价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专业
第一类(全面评价):经管学院的财务管理;机械学院的机械电子工程、材料科学与工程;教育学院的数学与应用数学(复评);建筑学院的水利水电工程;信息学院的网络工程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;艺术学院的产品设计、视觉传达设计共9个本科专业,接受年度学校对专业的综合评价。
第二类(学位申请考核评估):今年首次招生的机械学院新能源汽车工程;信息学院智能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;建筑学院土木、水利与交通工程三个专业要对照《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实施细则》,2025年11月底前要完成学士学位申请工作,接受省专家组的学位申请考核。
第三类(学位授权质量评估):家政学(由教育学院负责完成);经管学院大数据管理与应用;建筑学院智能建造;艺术学院摄影四个专业需按照《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质量合格评估实施办法》进行准备,确保在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,接受省专家组的学位质量授权审核。
二、评价机构
1.成立学校本科专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徐九南 副组长:胡茗
成员:校专业建设委员会委员
2.成立学校本科专业评价专家组
专家一组:周梁(组长)、甘萍、余超、高珍宇、胡锦欣、饶云萍、柳怡婧、万仁龙
专家二组:何武豪(组长)、李春玲、夏群、常文慧、张莉、胡思思、张志强、万源
3.成立学校本科专业评价协调保障组
成员:杨鸿华(一组)、雷玥(二组)
三、时间安排
1.学院自评阶段
各专业要对照学校本科专业建设评价指标,对专业建设现状进行认真梳理、全面总结,查找问题,形成自评报告。整理归档专业建设过程性材料,完成支撑材料。学院于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自评,给出自评成绩并上交。
2.专家评审阶段
校评估办召开专家评审预备会,具体明确评审分工。
(1) 预先评价(11月17日前完成)
根据各专业提供的评价支撑材料、专业自评结果,专家先行评价。
(2)实地查询(11月18、25日)
按计划顺序进行,具体安排如下:

专家组听取专业负责人对专业建设情况的汇报;现场查阅、核实专业建设相关文件资料和佐证材料;了解、查看评价专业建设教学条件(师资队伍、实验室、实习实训基地、教学设备等)。
(3)综合评判(11月30日前完成)
专家组根据查阅结果汇总研讨、集中评议并反馈评审意见,给出综合评价成绩,给每个参评专业都出具一份评价报告,帮助各专业进行整改。
四、对学院及参评专业的相关要求
1.高度重视自评工作。坚持“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以评促管、以评促强”的方针,突出专业内涵建设与特色彰显,深刻理解评价内涵要求,以自评工作促进和带动专业的建设和全面发展。
2.加强组织与领导。学院自评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实施本次自评,扎实开展自评活动,摸清专业家底,找出问题,以此为契机,抓好专业建设,为下一步迎接本科审核评评打下坚实的基础。必须按时完成学院自评。
3.按时上交专业评价支撑材料。各参评专业应对照南工评字〔2025〕3号文件,按要求认真准备好参评材料(专业基础数据表、专业建设成果材料、专业评价佐证材料)并上传电子稿,其中佐证材料是评委评价各专业业绩的关键,各专业必须按评价指标(48个)观测点逐点提供佐证材料。参评材料全部电子稿11月10日前必须由各学院传给教学评估/督导办公室杨鸿华(南昌工学院督导工作群QQ:39556665;电话:87713602),供学校专家组评审和学校汇编、存档。
4.准备专业建设情况汇报。专业建设情况汇报稿和课件(需上交学校存档)。各专业根据专业基础数据表(2.专业的主要业绩)进行汇报,重点汇报(2021年9月1日~2025年8月31日)专业建设主要业绩、弱项及打算。
近年来,学校加大了专业建设的奖罚力度(参见南工教字〔2023〕72号文),就是鼓励各专业高质量去完成专业建设。各专业要奋勇争先,提高本专业的建设质量,争取获得优异的成绩,全面促进学校专业建设质量的整体跃升。
特此通知。
教学评估办公室
2025年10月10日